一、獎助對象:
(一)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且在2023年1-8月間須正在接受治療中(包含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免疫藥物治療)及安寧療護,且無自願選擇自費治療行為、商業保險投保者,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二)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進修學院、在職專班、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111學年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四)申請者同住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1萬元。
二、獎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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