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
鼓勵各級學校之在學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能安心敦品力學,追求知識、學問,在本會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訂定本辦法。
二、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對象:
設立於雲林縣且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或設籍於雲林縣之公私立大學在學學生,其為中低收入戶或單親家庭或隔代教養之子女。惟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三、獎勵類別:
(一)全勤獎:
1.推薦標準:認真向學、努力不懈,整學期全勤者。
2.需附文件:
(1)具分數或等第記載之上、下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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