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民國115年6月22日開南觀字第1150006594號函諒達。因原函未寄送附件,特此補送。
二、為協助青年學子掌握數位轉型趨勢,提升職場競爭力及未來就業發展優勢,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特辦理「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5年度培養數位新世代計畫」,結合產業發展需求與AI科技應用趨勢,規劃多元數位學習課程,培育具備未來職場所需能力之數位人才。
三、為擴大計畫效益並提供青年及早接觸數位科技與產業實務之機會,本年度特別放寬參訓資格,開放高中職三年級應屆畢業生報名參與。考量學生即將銜接大專校院或投入職場,透過本計畫可提早培養數位技能與職涯競爭力,為未來升學及就業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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