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部113年4月8日臺教高(四)字第1130032307A號函辦理。
二、近來外界關切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影響大學招生公平等議題,依現行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規定略以,各大學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假借、冒用、偽造、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將依規定取消錄取資格、開除學籍或撤銷學位證書及畢業資格,情節重大者函送司法單位審理。
三、考量電商平臺刊登銷售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之相關服務商品內容,已涉嫌引導考生違反大學法及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規定;為遏止前述情事,本部業函請數位發展部評估協助轉知各電商平臺本於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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