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 (一)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且在2023年1-8月間須正在接受治療中(包含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免疫藥物治療)及安寧療護,且無自願選擇自費治療行為、商業保險投保者,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二)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進修學院、在職專班、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111學年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 (四)申請者同住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1萬元。 二、獎助金額 (一)國中組,每名1萬元,每組至多20名 (二)高中職組(含五專1-3年級)每名1萬5千元 每組至多20名 (三)名額視申請人數作為依據
隨附申請表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並於期限內繳至註冊組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