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部113年4月8日臺教高(四)字第1130032307A號函辦理。
二、近來外界關切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影響大學招生公平等議題,依現行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規定略以,各大學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或資料有假借、冒用、偽造、變造或考試舞弊等情事,將依規定取消錄取資格、開除學籍或撤銷學位證書及畢業資格,情節重大者函送司法單位審理。
三、考量電商平臺刊登銷售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之相關服務商品內容,已涉嫌引導考生違反大學法及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規定;為遏止前述情事,本部業函請數位發展部評估協助轉知各電商平臺本於社會責任,妥為管理電商平臺刊登相關商品;該部復於113年3月20日函請電商平臺相關公(協)會或公司善盡審查責任並協助宣導所屬會員,不得於電商平臺上架登載有關學習歷程檔案代寫代做相關服務或商品內容,並落實商品上架查核機制,以避免違法商品及服務上架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