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政府推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重大政策,協助國中(含)以上學生透過參與志願服務工作,增廣見聞及常識,了解自己的興趣和潛力,爰辦理學生志願服務計畫。
二、志願服務報名及服務地點可選擇本所麥寮中心所、本所東勢辦公室、本所臺西辦公室或本所四湖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