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每校報名件數上限為三件。
二、適用時間:109年度(108學年度第2學期)。
三、獎學金項目: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
1. 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同學除必須符合第一項外,
(1)未曾受本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者。
(2)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
舉凡成績優異,或於某領域(文學、音樂、藝術、語言、體育、
(3)雖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2. 獎學金金額:每人NTD 3,000元整。
四、注意事項:
1. 本會清寒之認定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 各校班導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低收入戶者。
(2) 經本會實地訪視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3) 經各社福團體或家扶中心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2. 已獲學雜費項目全額減免、已獲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
3. 本獎助學金申請由學校統一辦理,個別申請者恕不受理。
4. 凡向本會申請獎助學金者,
5. 如未能接受訪視或有不符合本會規定之任何一項者,則取消其申請。
五、申請需附文件:
1. 本會申請書 (請自行於本會網站下載)。
2. 自傳:請簡述自己的家庭情形、個人興趣、志向等,
3. 老師推薦函:請校方/老師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
4. 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請提供本學期註冊費(包括學費、
5. 成績單:上一學期(108學年度上學期)
6. 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家長失業證明(無則免附)。
六、申請辦法:
1. 申請人凡符合以上各項獎學金規定者,請於本學期正式註冊後,
2. 申請人資料經該校審查屬實,導師於109/03/10前統一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