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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 蔡奇霖 - 教務處 | 2022-08-24 | 人氣:134

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中、彰、雲、投、嘉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縣立國民中學之清貧學生均具資格。

各學校推薦優秀自強學生申請本獎學金時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各項書表資料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 申請書乙份。
  •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乙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 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清寒證明二擇一

  1. 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 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但一校至多推薦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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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獎學金實施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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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學校(清寒証明)推薦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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