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對象
一、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正在接受治療中或是曾經罹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二、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 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申請者110 學年下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60 分以上;德性分數60 分以上
獎助金額
一、國小組、國中組,每名壹萬元 (每組至多20 名)
二、高中職組(含五專1-3 年級)、大專院校(含五專4-5 年級),每名壹萬伍千元(每組至多40 名)
三、名額視申請人數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