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部111年5月9日臺教高(四)字第1112201845A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建置,提供學生定期記錄自身於就學期間之學習表現,展現學生特色亮點及學習軌跡,補強考試無法呈現之學習成果。
三、大學申請入學及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等招生管道,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中,增加學生可以從學習歷程檔案勾選資料來製作備審資料之選擇;透過學習歷程檔案,學生得呈現多元學習歷程資料並自主上傳,同時提高上傳資料之公信力,以利大專校院提高審查品質。
四、學生於各教育階段學習之課程內涵及其所獲得之能力,均有其真實存在;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於10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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